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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86xian.com 發布日期:2013-01-17 中關村多媒體創意產業園 關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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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屬各行政事業單位、各區(縣)財政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在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開展科技成果處置權、收益權改革試點的要求,根據《財政部關于在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進行中央級事業單位科技成果處置權改革試點的通知》(財教〔2011〕18號)和《財政部關于在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開展中央級事業單位科技成果收益權管理改革試點的意見》(財教〔2011〕127號)精神,在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進行北京市市屬事業單位科技成果處置權、收益權改革試點,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北京市市屬事業單位科技成果處置是指,北京市市屬事業單位對其擁有的科技成果進行產權轉讓或注銷產權的行為,包括調撥、捐贈、出售、轉讓等。
二、北京市市屬事業單位科技成果處置權限:以出售、轉讓方式,一次性處置單位價值或批量價值(賬面原值,下同)在800萬元以下的,由所在單位按照有關規定自主進行處置,并于一個月內將處置結果報北京市財政局備案,同時抄送中關村創新平臺;一次性處置單位價值或批量價值在800萬元以上(含800萬元)的,由所在單位經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報北京市財政局審批,北京市財政局審批后將審批文件抄送中關村創新平臺。
三、以其他方式處置的科技成果的,按照《關于印發<北京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管理辦法>的通知》(京財績效〔2009〕2817號)的規定執行。
四、本意見所指的北京市市屬事業單位科技成果收益包括:
(一)本意見規定的北京市市屬事業單位科技成果處置行為產生的收益。
(二)北京市市屬事業單位按照《關于印發<北京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管理辦法>的通知》(京財績效〔2009〕2817號)有關規定,對利用其擁有的科技成果對外投資形成的股權(權益)進行初次處置產生的收益,不包括二次或多次轉讓股權(權益)產生的收益。
以上收益是指按照相關政策和規定,扣除相關稅費或獎勵后,應上繳國庫的處置收入。
五、科技成果收益分段按比例留歸單位,納入單位預算統籌用于科研及相關技術轉移工作,其余部分上繳國庫。按照科技成果價值在800萬元以下、800-5000萬元、5000萬元以上三種情況,分別規定如下(見下表):
六、北京市市屬事業單位按照本意見規定報批有關處置事項時,其收益如屬于按有關規定扣除獎勵資金后的收益,需同時報送有關獎勵方案。
七、主管部門應加強對北京市市屬事業單位科技成果處置和收益的管理,應上繳市財政的部分要督促單位及時上繳,留歸單位的部分要加強管理和監督檢查,確保資金安全、規范、有效使用。
八、對于特殊的處理事項,市財政保留對其收益上收的權利。
九、本意見在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內北京市市屬事業單位中試行。本意見自發布之日起30日后實施,有效期至2013年12月31日止。
北京市財政局
二〇一一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