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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86xian.com 發布日期:2012-07-10 中關村多媒體創意產業園 關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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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區政府研究同意,現將《海淀區促進中小微企業發展支持辦法》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政府
二O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區委區政府《關于加快核心區自主創新和產業發展的若干意見》(京海發〔2012〕12號),促進核心區中小微企業發展,完善中小微企業發展環境,根據《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貫徹國務院進一步促進中小企業發展若干意見的實施意見》(京政發〔2011〕17號)、《關于印發金融支持本市中小微企業發展若干意見的通知》(京金融〔2011〕314號)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中小微企業是指符合工信部《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的企業。
第三條 本辦法涉及的支持資金從核心區自主創新和產業發展專項資金中安排。
第四條 本辦法由海淀園管委會(區科委)、區金融辦負責組織實施。
第五條 鼓勵中小微企業加大研發投入,積極幫助中小微企業爭取國家和北京市中小企業發展基金及相關技術創新支持資金,不斷提升中小微企業技術創新能力。對我區重點產業領域的企業研究開發、中試階段發生的費用給予資金支持,最高資助金額50萬元,個別重大項目最高資助金額100萬元,企業需有等額資金匹配。
第六條 積極推動中小微企業的新技術、新產品在我區推廣應用,落實中小微企業市場準入相關政策。
第七條 吸引合格天使投資人在我區集聚,為中小微企業提供新興孵化服務。協調相關部門,在合格天使投資人的新興孵化區域內,為創業企業提供集中辦公、工商注冊、稅務登記等便利服務。開展海淀區知名天使投資人、優秀創業導師和企業家評選活動,加強宣傳推廣。
本辦法所謂“合格天使投資人”符合如下條件:業內公認的知名天使投資人和投資機構;成功投資5家以上高成長性企業;所投資項目主要為海淀區重點發展的產業領域;經相關協會、社會組織推薦并經海淀園管委會(區科委)確認。
第八條 推進政府管理和服務創新,為中小微企業發展提供便捷高效服務。積極落實國家對中小微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繼續精簡企業審批服務流程,壓縮審批時限。嚴格規范行政執法,切實加強對中小微企業合法權益的保護。
第九條 改善中小微企業間接融資服務。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金融服務專營機構發展,通過信用貸款風險補助、風險撥備補貼、業務增量補貼、擔保補助等方式,鼓勵科技金融機構為中小微企業融資提供支持。通過貸款貼息等方式,支持中小微企業利用信用類產品、知識產權質押、投貸聯動產品等方式進行融資。
第十條 拓寬中小微企業直接融資渠道。鼓勵天使投資人、創業投資機構為中小微企業發展提供融資支持。加強對中小企業上市的輔導與支持。積極推進中小企業集合債券、集合票據、集合信托等融資方式。推進產權交易市場發展。
第十一條 建立健全政府創業投資引導基金支持我區中小微企業發展的機制,采用設立直接投資基金、參股基金等方式,通過向社會資本適度讓利,引導社會資本集中支持海淀區初創期科技型中小微企業發展。
第十二條 加強中小微企業融資支持環境建設。完善中小微企業信用擔保體系,支持中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服務機構發展。建立海淀區中小微企業融資創新服務示范平臺,完善融資服務體系。
其中,第九條至第十二條對中小微企業融資服務的措施具體按照《海淀區促進科技金融創新發展支持辦法》執行。
第十三條 積極為中小微企業提供創業空間。在區域發展規劃和新的功能區建設中配套適合各類中小微企業需求特點的發展空間。結合區域新增產業空間和業態調整方向,鼓勵建設孵化器、加速器、大學生創業實踐基地等各類中小微企業創新創業服務載體。
第十四條 為“合格天使投資人”在我區開展早期創業投資活動提供集中辦公區。對在我區租賃辦公場地用于投資早期創業活動并進行孵化的合格天使投資人,給予最高50%的租金補貼,最高補貼面積2000平方米,年度最高補貼金額200萬元。
第十五條 建立健全中小微企業服務平臺,提升政務信息化辦公水平,加強輔導和培訓,及時為中小微企業提供咨詢、信息、業務辦理等服務。
第十六條 加快建設區域中小微企業信用體系,整合政府、社會組織等方面的信用信息,完善企業信息歸集、征集機制。支持行業協會、產業聯盟等社會組織建立公共信用平臺,根據其提供信息數量和使用效果給予平臺資助。引導中小微企業增強信用意識,提高信用等級,對其購買信用評級服務給予一定補貼。
第十七條 健全中小微企業專業化服務體系。支持各類科技中介服務機構為中小微企業提供專業服務,提升企業管理水平和經營能力,在《海淀區促進科技服務業發展支持辦法》中給予優先支持。
第十八條 鼓勵各產業聚集區、“專精特新”產業園為中小微企業提供公共服務平臺、公共技術平臺和產業化平臺。
第十九條 加大對中小微企業信息化建設的支持力度。依托“智慧海淀”搭建信息化服務平臺,對中小微企業信息交流、展示、采購信息化服務等給予一定支持。
第二十條 鼓勵各街鎮就近為中小微企業提供業務代辦、政策咨詢、人員培訓等服務,提高公共服務質量和效率。
第二十一條 申報企業須在海淀區辦理工商注冊并納稅。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涉及資金的申請、審批和撥付程序,按照《海淀區支持核心區自主創新和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海淀園管委會(區科委)、區金融辦依據本辦法向社會發布申報指南,明確具體支持方向、支持重點以及申報途徑、受理部門、受理時間、審批流程等。
第二十四條 符合本辦法和申報指南規定的單位,按照要求在統一申報平臺上進行申報。
第二十五條 項目單位應在項目建設期內積極推動項目實施,并根據主管部門要求報送項目執行情況和資金使用情況。
第二十六條 專項資金必須專款專用。項目單位須配合海淀園管委會(區科委)、區金融辦、區財政局、區審計局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
第二十七條 對于提供虛假材料、騙取財政資金或未按規定使用專項資金的,相關部門有權收回政府支持資金并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由海淀區人民政府負責解釋。
第二十九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三十日后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