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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86xian.com 發布日期:2016-06-07 中關村多媒體創意產業園 關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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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人社部公布了《企業年金規定(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明確我國擬下調企業年金繳費上限看齊職業年金相關規定。專家將此舉稱為年金制度并軌邁出的第一步,疊加《征求意見稿》中擬新增有關企業終止年金繳費等內容,企業將有望在企業年金繳納上掌握更多的自主權。
根據昨日人社部與《征求意見稿》同時披露的相關說明,截至去年底,全國建立企業年金企業7.5萬戶,參保職工2317萬人,基金累計結余9526億元,本次修訂中,《征求意見稿》將企業繳費上限由本企業上年度職工工資總額的1/12調整為8%,將企業和職工個人繳費之和的上限由本企業上年度職工工資總額的1/6調整為12%,并明確具體繳費比例由企業和職工協商確定。人社部表示,這樣調整,主要考慮是和職業年金辦法的籌資規模大體一致,同時給予企業自主空間。對此,中國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副秘書長齊傳鈞評價稱,從這項規定的修訂可以看出,中央確實在積極地推進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并軌,從繳費比例切入相對容易操作。
曾有業內專家向北京商報記者透露,按照國家稅務總局規定,企業年金繳納免稅上限企業和個人分別是4%、5%;其次,目前我國大多數繳納企業年金的企業都是央企、國企,按照國資委的相關規定,這些企業繳納上限是個人、企業均為4%,“因此,實際上,大多數企業為免繳稅或符合相關規定,繳納比例都達不到人社部此前確定1/12+1/6的上限,這項規定已長期淪為了一項‘空頭政策’”。
不過,齊傳鈞等多位業內人士也表示,本次修訂,中央所釋放的為企業減負的信號還是十分明顯的。根據《征求意見稿》,我國擬在《企業年金規定》中增加企業年金變更、中止和恢復繳費的內容,以及終止企業年金的條件等。具體來說《征求意見稿》擬規定,企業與職工一方可以根據本企業情況,按照國家政策規定,經協商一致,變更企業年金方案;實行企業年金后,企業如遇到經營虧損、重組并購等當期不能繼續繳費的情況,經與職工一方協商,可以中止繳費。
(來源:北京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