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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86xian.com 發布日期:2015-12-04 中關村多媒體創意產業園 關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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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屆北京國際文化創意產業博覽會版權推介大會近日在京舉行,為提高國內版權交易搭建了推介平臺。文化創意產業與知識產權特別是版權之間具有天然緊密的關系。文化創意產品推向市場的過程就是版權交易的過程,創意企業通過對其自主創意產品版權的開發、運用和交易,實現版權價值,并由此獲得利潤。
版權的市場價值體現是創意企業的盈利途徑,對版權的開發和使用是創意產業形成的基礎。由此看出,對于版權的商業性開發和利用或者說創意版權資本,乃是創意產業化的根本動因。
世界各國的“產業化”路徑
國內許多學者對產業化一詞有不同理解,世界各國對創意產業化也有著不同的理解和實踐。
丹麥政府認為,文化創意產業化具有多層內涵:文化創意產業與經濟發展形成互動;文化創意與產業的良性互動;文化創意產業的國際化。為此,丹麥政府不遺余力地推動文化創意產業投融資支持體系以及社會化服務體系的建立和完善。
英國認為,創意產業化核心在于培植富有活力的創意企業,為其提供全方位服務。為此,英國政府采取的主要措施有:在組織管理、人才培養、資金支持、生產經營等方面逐步加強機制建設,對文化產品的研發、制作、經銷、出口,實施系統性扶持;在企業面臨資金困境問題時,指導相關企業或個人如何從金融機構或政府部門獲得投資援助;逐步推動完整的創意工業財務支持系統,把獎勵投資、成立風險基金、提供貸款等作為對文化創意產業的財務支持。
韓國政府的創意產業化,近似于將文化產業與資訊技術相結合,并在研發、人才、營銷等方面提供全力協助。1998年,韓國政府推動包括中小企業在內的創新企業發展政策,其中包括稅制、資金和人力資源3個方面對創新企業的支援。1999年至2001年先后制定《文化產業發展5年計劃》、《文化產業前景21》和《文化產業發展推進計劃》,明確文化產業發展戰略和中長期發展計劃。
美國創意產業又稱為版權產業,其產業化具有自身的顯著特點,具體包括:創意教育的國民性;創意保護的法律性;創意與科技的結合;創意的商業化運作、國際化運營和多元化投資。
美國文化政策的基本原則是對內放松管制,對外境外擴張。美國政府對文化產業給予積極支持,然而,這種支持并非是來自政府自上而下實現的,而是自下而上來完成的,政府只是提供寬松的外部環境和嚴格的法律保護。美國政府先后通過了《版權法》、《跨世紀數字版權法》等一系列版權保護法規,形成了全球保護范圍最廣、相關規定最為詳盡的法律系統。
日本的創意產業化注重衍生品的開發,往往從單一的創意產品發展成為龐大的產業鏈。其對于每一具體產業分別進行分析研究,制定不同的扶持政策,積極進行各項調查,借由調查挖掘出新的商品需要,同時透過調查結果的公布及宣傳效果,加深民眾接受度;對于新興的文化創意事業,給予研發補助或租稅減免,以扶植創意發展空間。
版權在創意產業化過程中舉足輕重
創意產業形成的基礎在于對版權成果的開發和利用,也就是版權的商業運作。因此,如果不掌握版權商業運作的方法和規律,就無法將創意產業化。版權的商業運作規律乃是創意版權資本的運作規律,不斷地通過版權的生成與開發,通過版權與市場的結合,不斷衍生出具有市場效果的創意產品,并通過對版權的多元化開發和利用,使單一商業版權變為版權資產乃至資本。而后,版權資本進入資本軌道,通過運用資本運營手段與策略,不斷滾動資本雪球,以其資源優化配置功能不斷地撬動版權企業的股權、債權杠桿,改變企業的資本結構和運營模式,并實現企業盈利性與風險性,短期與長期目標的動態均衡。
創意的產業化并不等于創意一定要有形產品,需要大規模生產和龐大的消費人群。有時,創意產業更是差異化、精細化、個性化的產物。相對于規模龐大的制造企業,小規模卻十分靈活的創意設計與制造企業更具活力。創意的產業化,與其說需要大規模的投資、長時間的建設、全方位政策配套和資金扶持,不如說更需要切實可行的商業運作模式、靈活貼心的社會化服務體系、對于版權資產乃至版權資本的正確認識和把握以及真正貼近市場的聲音,并對之做出恰當反應。
版權資本在創意產業化過程中扮演著舉足輕重的角色。版權資本作為資本形態的一種,從產生那天起就朝著逐利方向前進,在此過程中與周圍市場相連接,把潛在的消費者連接起來,不斷創造引人入勝的商業模式,締造新的創富傳奇。然而,版權資本又是智能化資本,具有純粹貨幣資本不具有的能動性,它不僅受到傳統資本市場規制與法律的保護,更有著作權法以及各專門知識產權法規為之保駕護航;版權資本的運作不僅受到有關所有者、債權人、經營者以及監管者等利益主體的左右,也受到版權所有人及其利益方意志的影響,而版權資本的自身規律發生作用的結果,是版權逐漸凌駕于資本之上,成為版權資本綜合體的方向和靈魂。
當版權成為一種資本
盡管版權與資本的結合,使得版權成為一種資本,但這并不意味著資本可以為所欲為。在版權經濟時代,是版權,而不是資本的意志,在最大程度上貼近和滿足市場的需求,從而成為版權資本的主導力量。
版權從產生到發展,從保護到共享,一直都受到兩種力量的左右,一是版權創造者或持有者的自我表現及其帶來的成就感,或曰藝術追求問題;二是對于利潤的追逐,或曰利益最大化問題。在二者的復雜互動中,實際結果往往是對藝術的追求超越了對于利益的追逐。
資本的出現只是使版權與市場進行充分對接,并將體驗價值轉化為真金白銀的媒介和工具。版權資本的資本屬性,屈服于創意與藝術性。但當版權也成為一種資本,就不能不在更大范圍內具有資本屬性,資本的增值和逐利性,資本的資源配置及組合效應,資本的效率性,資本的市場靈敏性,都開始逐漸聚集和顯現。
從某種程度上說,版權資本自身的特殊性質決定了其最終的目的乃是在不斷擴張的商業架構和盈利模式中,創造出越來越多、越來越新鮮的創意體驗,而這一目的決定了它必須超越于傳統的企業治理結構和運營結構之上,保持永續性盈利經營。而這一點,無論是企業的股東、投資者、經營者、監管者、債權人乃至版權持有人都無法憑借自身的力量單獨做到。
版權資本運營的發展,注定了一定會出現一種超越于公司治理力量之上,卻又能將各方利益協調整合,共同為一個更大、更宏觀、更符合各方的根本利益和長遠利益的主體方,來進行全盤的考慮和運作。這種力量的出現,將重塑創意產業的面貌,并賦予創意階層以嶄新的內涵。更加令人期待的是,隨著中國創意產業的深入發展,它的出現將不會很遙遠。
(來源:中國文化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