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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86xian.com 發布日期:2015-07-02 中關村多媒體創意產業園 關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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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日,國家網信辦舉辦首屆網絡誠信宣傳日主題座談會,座談會上人民網發布了“你遭遇了哪些網絡失信”調查報告,揭示了電商購物、搜索導航、互動社交、新聞媒體、生活服務、移動通訊和網絡游戲等互聯網領域網民經常遇到的失信問題。超過95%的受訪者表示,遇到的移動通訊類網絡失信問題主要集中在“借助電信渠道,向用戶群發廣告等垃圾短信”“個人隱私被泄露”等。
信息失去安全,信用就無法保障。近年來,個人信息泄露事件頻發,越來越多的公民個人信息成為不法分子爭搶的“香餑餑”,要么被直接出賣非法獲利,要么被犯罪分子利用,從事電信詐騙、非法討債甚至綁架勒索等犯罪活動。
信息泄露事件頻發
大數據的發展削弱了個人信息的可控性,是信息泄露事件頻發的主因。有數據顯示,2011年—2014年,已確認被泄露的我國公民個人信息就多達11.27億條。
此外,2014年,360網購先賠服務接到的23057起各類網絡欺詐報案中,與個人信息或賬號被盜相關的各類網絡詐騙多達2863起,比2013年的1395起增長了兩倍多。
中國消費者協會發布的《2014年度消費者個人信息網絡安全狀況報告》(以下簡稱“網絡安全狀況報告”)披露,針對消費者個人信息“竊取”“非法使用”的黑色產業鏈呈現出低成本、高技術、高回報的暴發式增長態勢,消費者因個人信息泄露導致的損失數目驚人。三分之二的消費者在接受調查時透露個人信息曾被泄露,六成被調查者認為,服務商暗自收集是個人信息泄露的最主要途徑。
記者梳理發現,個人信息泄露成了網絡詐騙的罪魁禍首,嚴重阻礙了當下“互聯網+”的健康發展。目前越來越多的信息泄露都是沖著“錢”去的,下一步金融、網上支付等將成為重災區,從目前暴露的信號來看,以芯片、電腦、設備等為載體,甚至一些涉及國家安全的能源、資源、航空等領域都將可能暴發信息安全問題。
據中國互聯網協會發布的《中國網民權益保護調查報告》顯示,2014年一年,網民因為網絡詐騙、垃圾信息、個人信息泄露等侵權現象導致的損失達到1433.6億元。報告統計顯示,有近80%的網民手機號碼遭到過泄露,并有50%以上的網民因手機號碼泄露而受到影響。
此外,2014年上半年,網民人均每周收到垃圾郵件17.5封。有21%的用戶因此而遭到經濟損失。
據新華社報道,根據國家計算機病毒應急處理中心發布的一份調查報告,由于支付類病毒智能化程度提升,“仿冒”的銀行APP、電商、支付類APP散布在各大中小型的電子市場,一旦點擊下載,就會觸發進入黑客操控的支付流程。手機支付類病毒正走向高;、智能化。
調查顯示,移動“互聯網+”導致安全威脅疊加。去年,31.3%的用戶遭遇過個人信息泄露,移動端受攻擊的概率大大高于傳統PC機。此外,“互聯網+”影響重大的安全問題層出不窮,“心臟出血”(Heartbleed)漏洞影響數以萬計的服務器,敲詐者病毒、偽銀行木馬讓上百萬用戶陷入困境,社交網絡釣魚真假難辨,網絡安全狀況日益嚴重,其中各種新型及變種的病毒、木馬、惡意軟件等發展趨勢依然嚴峻。
另外,2014年釣魚網站數量急速增加,調查顯示30.4%的用戶遭遇過網絡釣魚或網絡欺詐。較之往年,2014年漏洞數量大幅增加,隨著微軟在去年終止對Windows XP系統的服務,相繼爆出了針對此系統的“零日”(0-day)漏洞及其他諸多漏洞,同時利用漏洞的攻擊也層出不窮。
羊年春節前夕,演員俞小凡因信息泄露被騙800萬元,在此之前,湯唯、李若彤等多位明星都曾遭遇過“詐騙門”。來自360網購先賠服務的數據顯示,2014年共收到全國用戶舉報網絡詐騙2.3萬起,但是報案用戶不足十分之一,用戶損失嚴重。
媒體曾經報道的信息泄露事件有:攜程網信息安全門事件、某品牌手機商800萬用戶數據泄露、130萬考研用戶信息泄露、東航系統漏洞或致大量用戶訂單信息泄露、智聯招聘86萬用戶簡歷信息泄露等。究其原因是由于此類犯罪成本低、“市場需求”大,由于市場細分競爭激烈,各種各樣的商業主體都需要收集公民個人信息。
中消協副會長兼秘書長常宇指出,近年來個人信息泄露事件頻發,對網民造成了金融資產和個人信息安全等多方面危害。
上述《網絡安全報告》總結指出,不法分子非法獲取消費者個人信息的形式主要包括無良商家盜賣、網絡數據竊取、木馬病毒攻擊、釣魚網站詐騙、二手手機泄露和新型黑客技術竊取等。中消協表示,一些掌握大量用戶個人信息的商業機構由于管理不善,內部員工盜賣信息的事件時有發生。
信息安全須立法
面對層出不窮的個人信息泄露問題,專家呼吁,要解決消費者個人信息泄露和濫用的“頑疾”,最終還應回歸法治軌道。應明確網絡服務商的企業責任,明確互聯網企業應承擔的社會責任。制定頒布統一的《個人信息保護法》,對個人隱私權全面保護。
然而,目前我國保護個人信息的規定主要體現在行業規章制度上,或者零散地分布在部分法律法規之中,個人信息保護工作雖然已經進入“有標可依”階段,但這些文件面臨概念模糊、主體不明、處罰乏力、人才技術不足等問題,對公民個人信息保駕護航的作用也一直“形同虛設”。
在個人信息保護方面我國與美日韓等國比較相對落后。目前美國、歐盟、澳大利亞、日韓等國,都已有了較完整的保護個人信息的法系。新加坡國會已經通過了個人信息保護法案,違法發送垃圾信息最高罰款100萬新元(約合514萬元人民幣),并成立了個人信息保護署,作為新加坡保護個人信息的主要機構。
事實上,我國個人信息保護法自2003年起已著手起草,但十余年過去了,這項立法建議一直未能進入正式的立法程序。近年來,全國人大常委會、各行業的主管部門都先后制定了相關的規范性法律文件。如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關于加強網絡信息保護的決定》、工業和信息化部制定的《電信和互聯網用戶個人信息保護規定》,不過并沒有一部在個人信息保護方面專門、權威的法律。
“互聯網+”時代,我們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需要有力的法治之盾來保障信息安全。
國家信息技術安全研究中心專家曹岳日前在接受《經濟參考報》采訪時表示,隨著我們進入一個萬物互聯的“互聯網+”時代,個人和企業將成為信息泄露的最大受害者,如隱私和商業秘密泄露等。此外規模化的信息泄露的危害難以估計,使得整個產業安全處于“裸奔”的狀態。
今年2月份,國家網信辦網絡安全局副局長楊春燕也曾對《新華視點》介紹,我國政府正從立法、立規及建標準、建技術保護手段等多方面,促進網絡個人信息保護。她還表示,網信辦、工信部、公安部等有關部門將加快個人信息保護相關法律的研究制定,加快實施網絡安全審查制度。“重點將加強對網絡服務提供者的監管,加大對非法收集、泄露、出售個人信息行為的打擊力度!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吹響了依法治國的號角。依法治網也必將提上議事日程,對于網絡信息泄露的行為,不僅將受到法律的嚴格管制,更將受到法律的嚴肅懲處。
(來源;中國產經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