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新內容
http://www.86xian.com 發布日期:2015-04-07 中關村多媒體創意產業園 關注度:
http://www.bjmmedia.com.cn
3月23日,醞釀已久的《關于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正式公布,文件涉及提高科研人員成果轉化收益比例、改革不合理的科研評價指標、真正體現成果價值等多個方面。此前,我國還對施行了近20年的《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進行首次修訂。科技界為此受到鼓舞,有關科技成果轉化的問題再次被關注和熱議。記者近日深入科研院所、科研管理、政府管理等部門作專題采訪、調研,本刊今起將連續刊登有關報道。
從愛迪生發明白熾燈到如今的智能穿戴產品,科技每一次向市場的轉移,既引領了經濟發展的方向,也于細微處改變了每個人的生活,因此,人們期待這種變化能再多一些。
種種信號表明,科技向市場轉移的“春天”已然來臨,科技界為此而欣慰和振奮。然而,一些專家學者在解讀《意見》時也提出,科技向市場轉移要提速,先得抽絲剝繭般分析我國科技成果轉化的現狀,認清差距和軟肋。
厘清科技成果“轉化率”的概念
了解科技成果轉化在我國的基本狀況和客觀現實,需要科學地理解和厘清什么是“轉化率”這個概念。
中國科學院知識產權研究與培訓中心副主任宋河發認為,一個科研項目的成果轉化需要經歷不斷成熟、主動推廣并被社會所認識和認可的過程,這需要一定的時間周期,有的成果可能在幾十年的時間跨度內仍可持續衍生商業價值。
在這種情況下,“如果要科學地計算‘科技成果轉化率’這一比例指標,‘分子’(轉化的成果)與‘分母’(全部成果)如何確定?”宋河發說,如果要準確計算,就需要對每個科研項目進行長達數十年的持續跟蹤調查。同時,對科技成果的認定也并不清晰,“科技成果是一項專利,還是包括技術秘密在內的成果組合?轉化是指形成產品,還是發展為大規模的產業?”這種周期和范圍都無法確定的定量統計顯然難以實現。
根據中國科學技術發展戰略研究院黨委書記林新介紹,世界各國都是以綜合指標多維度衡量科技成果的轉化,單一的數值不可能概括這一復雜過程。
一些專家提及,有一個最常用的數字并無準確來源:我國的科技成果轉化率只有10%,而發達國家卻有40%—80%。“國內沒有任何權威部門發布過這樣的數據。”林新說,“世界各國也都沒有核算過全社會的科技成果轉化率,科技成果轉化這一形式多樣、影響因素復雜的活動,并不能用一個單一的轉化率指標作評價。”她認為,這種簡單化、統計依據不足的說法,不僅不能準確反映其客觀情況,還會對科技成果轉化工作產生誤導。
蓄勢待發的中國技術市場
目前,國際上把技術的轉讓和許可作為衡量技術轉移的重要指標,這也是我國衡量科技成果轉化情況的重要方面。
科技部發布的數據顯示:2014年,我國有近30萬項技術成果通過技術市場轉移轉化。與1984年我國技術合同成交額僅為7億元相比,2014年這一數據為8577億元人民幣。“這是非常可觀的。”林新說,我國在技術市場管理方面持續開展了三十年的統計,這些數據從技術交易角度客觀反映了我國30年來科技成果轉化的進展。
科技部部長萬鋼還給出了這樣的數據,截至2014年,我國培育和扶植高新技術中小企業的科技企業孵化器已超1600家,在孵企業有8萬多家,就業人數有170多萬人,同時,活躍的創業投資機構有1000多家,資本總量超過3500億元。這些都表明,一個極具潛力的技術投資市場正在我國壯大并不斷成熟。
今年兩會期間,我國還對實施了近20年的《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進行了修正。根據修正案草案,科技成果完成單位可以規定或者與科技人員約定獎勵報酬的方式和數額,沒有規定或者約定的,按照法定的最低標準給予獎勵和報酬。隨著這部法律對科技成果處置、收益分配制度的改革和相關獎勵、報酬的明確,“一批科研人員將通過轉化成果成為‘百萬富翁’‘千萬富翁’。”財政部科教文司司長趙路說,這會增加科研人員從事科技成果轉化工作的熱情。
而3月23日最新出臺的《意見》明確指出,要加快下放科技成果使用、處置和收益權,提高科研人員成果轉化收益比例,加大科研人員股權激勵力度。這又為科技成果轉化再注一劑“強心針”。中國農科院農產品加工研究所張泓研究員提到《意見》時,說自己“心里覺得熱熱的”。他認為,這體現了國家堅持人才為先,尊重知識、尊重創新的先進理念,會讓創新價值得到更好的體現。
“轉化”仍不足,高校專利利用率低
專利的許可和轉讓也是國際上科技成果轉化評價的重要指標。國家知識產權局曾對2008年授權的發明專利進行調查,回收的35674件問卷表明,60.6%的發明專利通過自行實施或許可、轉讓得以實施,而日本2009年發布相同指標的專利利用率為52%。
盡管全社會的發明專利利用率高于日本,但來自高校的專利有效利用率并不樂觀。宋河發給出這樣一組數據,全國高校2012年三種專利申請數量為113430件,有效專利為117000件,只有2380件轉移轉化,這個比例顯然不高。
“高校和科研機構原始創新能力不足,重大科技成果和核心知識產權供給不足,不能滿足企業需求是專利轉化不足的原因。但同時,企業也存在創新能力弱,對科技成果和知識產權的需求不足的問題。”宋河發說。
有進展,也存在明顯問題,這是我國科技成果轉化的現狀。在林新看來,知識流動和技術轉移是永恒的,未來對這個話題的討論必定會繼續。因此,當前,應借鑒國際通行的科技成果轉化評價方法,以便正確引導和客觀評價我國科技成果轉化工作。“沒有科學系統的評價方法,沒有對國外通行指標的調查分析,盲目比較可能會得出錯誤的結論。”林新說。
(來源:光明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