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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86xian.com 發布日期:2013-11-15 中關村多媒體創意產業園 關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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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計算作為一種被稱之為“第三次IT技術革命”的戰略性新興技術,受到業界強烈的追捧,當然也受到過一些“是否炒作”的質疑。的確,PC機、互聯網作為前兩次IT技術革命所帶來的改變有目共睹,而大家尚未深刻地體會到云計算帶來的改變。
云計算將迎來快速發展新階段
云計算將隨著人們的重新認知,步入健康的“發展期”。
那么,云計算到底是不是炒作呢?中科院計算所李國杰院士曾經這樣來說明:“如果說僅有某個企業或者某個大學為達到某種經濟目的或學術目的,而推崇云計算的話,這的確可能會是一種炒作。但是當全世界所有頂級的IT企業都在制定云計算發展戰略、開發云計算技術和產品,全世界所有頂級的IT科研機構都在推崇云計算、研究云計算技術,這還能說云計算是一種炒作嗎?”
“云計算是炒作”的觀點為什么能引起很多人共鳴呢?主觀上講,當人們發現引用“云計算”概念可以給自身或企業帶來不菲收益時,國內短時間涌現出大量“人云亦云”的云計算,宣講云計算的人也常常是“不知所云”。客觀上講,這種現象符合創新技術發展的客觀規律。
根據一般性的創新技術成熟度發展的客觀規律來看,任何一項創新技術前期都會首先進入“關注期”,在這一階段常被業界炒作和吹捧。之后才進入被廣泛質疑的“巔峰期”,后續滑向低谷進入“冷靜期”。再之后,隨著人們的重新認知以及技術發展過程中的優勝劣汰,步入健康的“發展期”。從發展階段看,云計算技術已經渡過了“巔峰期”,目前處在“冷靜期”。我們有理由相信,在兩三年以內,云計算技術將迎來新的快速發展階段。
我們更應看到,云計算使得IT業界開始站在用戶“需求滿足”層面來討論信息技術發展方向,開始面對海量信息整合后的場景來描繪和討論未來信息技術發展藍圖。這是使信息技術得以全面融合并支撐社會發展的巨大進步,對促進我國信息產業發展乃至推動廣泛的傳統產業調整和升級,都具有非常積極的作用。
發展云計算更應規范云市場
發展云計算應把重點放在堅持“以市場需求為導向”上。
發展云計算,首先需要規范云計算市場,支持云計算良性發展。國內云計算市場中確實存在一些混亂現象。例如常出現片面夸大的宣傳,部分公司或人員基于自身商業目的,夸大云計算支撐技術,夸大云計算的業務形態,夸大云計算的架構模式等,使客戶陷入誤區,關注云計算概念,而忽視云應用落地。再如“人云亦云”的模仿,投巨資建成所謂“云”系統,資源利用效率不足1%。所謂“云中心”,連最基本的物理資源共享都沒有實現,完全違背云計算高效、節能、低成本的初衷。一些企業盲目實施云計算改造,但系統架構混亂、浪費嚴重、高TCO等問題卻未得到解決。一些地方打著發展云計算的旗號開展“圈地運動”,地方政府常征地“送”給某些企業以換取其落地。個別企業一次圈地上千畝,以發展云計算來進軍房地產。這些亂象既混淆了人們對云計算的認識,使得云計算備受質疑,也使一些城市或某些企業的云計算發展由于短期的逐利取向而偏離正確軌道。
發展云計算,應把重點放在堅持“以市場需求為導向”上。也就是說,云計算產業的規劃應遵循“先找到典型應用,再進行云計算中心建設或整合”的模式,始終將商業模式創新放在首要地位。
某種意義上來說,政府對戰略性新興產業的關注、支持、引導,對中國云計算產業健康、良性發展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建議政府后續能在以下方面發揮重要作用:一是細化云安全、云服務可靠性標準,建立市場準入機制;二是支持云計算行業龍頭企業,鼓勵扶持新的云服務商;三是打破電信對自有IDC機房和第三方云服務商的價格歧視,降低寬帶網絡租用費用;四是推動政府率先采購和使用云服務,支持政府對“政務云”、“公共服務云”的第三方采購;五是借力云計算機遇,推進政務信息資源整合與深度開發利用。
云計算核心體現在基礎和數據共享
沒有大量基于云架構的應用帶動,稱不上真正的云計算。
當前國內企業已經在云計算核心技術領域取得了一些重要突破。曙光、華為、浪潮等企業在云操作系統、海量分布式云存儲等領域推出了一系列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產品;百度、騰訊、阿里、新浪等企業在海量數據處理、云平臺、云應用等應用領域也取得重大突破。
從類別上看,互聯網企業、電信企業構建的云服務平臺基本上可以提供廣泛的IaaS層服務;專業軟件企業構建的云平臺一般提供特定專業領域的SaaS層服務;專業IT設備企業或IT集成類企業構建的云計算平臺更關注技術架構和服務運維能力,一般會提供PaaS層服務。
從數據屬性看,互聯網企業、電信企業構建的云平臺一般不關注數據主權屬性,大量數據是跨地域分布和根據存儲成本集中的;而關注自主安全技術、以政務服務為主體構建的云平臺,數據主權歸屬明確,一般采用本地(多指城市)存儲方式。
曙光公司率先提出的“城市云”建設理念,目前已經獲得廣泛認可。曙光公司在無錫、成都等地開展的城市云建設,產生了較好的社會效益。
一般來說,以PaaS服務為主體的IDC模式建設規模大、周期短、見效快。但從發展角度看,這類云平臺一般只是提供單一的基礎設施服務。
以SaaS服務為主體的“軟件云”由軟件企業聚集自身行業應用,能快速較好地體現云平臺的應用成果(如醫療云、ERP云等)。但從發展潛力看,單一的專業系統除了集中資源實現節約以外,仍然會沿用傳統的行業信息化建設思路,并不能體現出云計算業務模式下數據融合的核心優勢。
以PaaS服務為主體的云計算平臺具有解決基礎設施整合和數據應用整合問題的能力,同時可提供自主安全可控和專業化運維保障的增值服務。然而,能否整合應用資源是這類平臺面臨的巨大挑戰。同時,往往還要面對諸如帶寬壟斷限制、能源價格上升等運營成本方面的壓力。
總的來說,基礎設施的共享集中、應用系統的可彈性部署是云計算必須邁出的第一步和第二步,但是沒有大量基于云架構的應用帶動,稱不上是真正的云計算;不能體現數據融合共享的云計算,體現不了云計算的核心價值;而沒有自主安全可控和專業化運維保障能力的云計算,則是危險的云計算。
(來源:電子信息產業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