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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86xian.com 發布日期:2013-02-01 中關村多媒體創意產業園 關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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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起,納稅人取得的中央財政補貼,不屬于增值稅應稅收入的將不征收增值稅。此前,對于中央財政補貼是否屬于應稅收入,是否征收增值稅問題,基層稅務機關存在爭議。對此,國家稅務總局日前發布公告稱,將不征收中央財政補貼增值稅,并從今日起施行。
近年為促進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支持新能源及高效節能等產品的推廣,國家出臺了多項中央財政補貼。中央財政補貼有的直接支付給銷售方,有的先補給購買方,再由購買方轉付給銷售方。稅務總局表示,無論采取何種補貼方式,購買者實際支付的購買價格,均為原價格扣減中央財政補貼后的金額。根據現行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銷售額為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納稅人取得的中央財政補貼,其取得渠道是中央財政,因此不屬于增值稅應稅收入,不征收增值稅。而此前已發生未處理的,按公告規定執行。
(來源:北京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