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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86xian.com 發布日期:2012-01-14 中關村多媒體創意產業園 關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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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大對外開放、調整經濟結構,作為新形勢下經濟發展的重要著力點,外資利用也要為此配套。最新發布的外商投資目錄即凸顯了這一要求。
國家發改委、商務部日前公布了經國務院批準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2011年修訂)》。多位專家向記者表示,從新《目錄》內容來看,國家在引導外資投向上與國內經濟結構調整的方向一致,都是為了促進制造業改造提升、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促進服務業發展、促進中西部地區發展。
調結構、促升級、趨平衡
業內專家表示,從新《目錄》內容看,修訂主要圍繞兩個方面:一是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放寬外資限制;二是引導外資投向調整,即鼓勵外商投資高端制造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現代服務業,鼓勵外資投向中西部地區。
在放寬外資限制方面,新《目錄》增加了鼓勵類條目,減少了限制類和禁止類條目。其中,將外商投資醫療機構、金融租賃公司等從限制類調整為允許類。同時,取消新能源發電設備等領域的外資股比限制,有股比要求的條目比原目錄減少11條。
在引導外資產業投向方面,新《目錄》在“鼓勵類”中增加了紡織、化工、機械制造等領域新產品、新技術條目,增加了廢舊電器電子產品、機電設備、電池回收處理條目;增加了新能源汽車關鍵零部件、基于IPv6的下一代互聯網系統設備等條目;增加了包括機動車充電站、創業投資企業、知識產權服務等9項服務業條目。同時,考慮汽車產業健康發展的要求,將汽車整車制造條目從鼓勵類中刪除;為抑制部分行業產能過剩和盲目重復建設,將多晶硅、煤化工等條目從鼓勵類中刪除。
在引導外資區域投向方面,國家發改委有關人士表示,“此次《目錄》修訂中刪除的部分鼓勵類條目,將根據促進中西部地區承接產業轉移、發展中西部地區特色優勢產業等原則,在修訂《中西部地區外商投資優勢產業目錄》時予以考慮。”
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院教授王晉斌向記者表示,總體上,新《目錄》的變化體現了“十二五”規劃中“調結構、促升級、趨平衡”的發展思路,同時希望在一些傳統領域如醫療、金融部門,進一步引入競爭來提高效率。要促進產業升級,必須調整結構,外資引入必須具有更高的技術含量,并給予外資在企業中更多的發言權,外資才有動力進入這些行業。與此同時,中國區域發展不平衡,需要鼓勵外資進入中西部地區,帶動中西部地區的產業承接和技術提升。
我國外資政策的調整,既是為了國內經濟調整的需要,也是為了適應我國投資環境的變化,以及在華外資企業的需求。對外經貿大學國際經濟貿易學院教授桑百川表示,從國內投資環境來看,我國已進入對外開放全面轉型期,在推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產業結構調整中,利用外資的基本條件已發生變化,“雙缺口”變為“雙過剩”,外商投資可利用的優惠政策逐步被國民待遇替代。在這一過程中,外資的主要作用轉變為配合我國技術升級與結構調整。未來,戰略性新興產業、現代服務業、高端制造業將成為我國吸收外資新的增長點。
力挺新興產業和服務業
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是新《目錄》的導向之一。新《目錄》明確,要抓住國際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機遇,鼓勵外商投資節能環保、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高端裝備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車等戰略性新興產業,提升我國承接國際產業轉移的層次和水平,培育國際合作和競爭新優勢。新《目錄》在鼓勵類增加了新能源汽車關鍵零部件、基于IPv6的下一代互聯網系統設備等條目,取消了新能源發電設備條目的股比要求。
大力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是“十二五”時期一項重要工作。國家“十二五”規劃綱要指出,要以重大技術突破和重大發展需求為基礎,促進新興科技與新興產業深度融合,在繼續做強做大高技術產業基礎上,把戰略性新興產業培育發展成為先導性、支柱性產業。“十二五”規劃提出設立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和產業投資基金,擴大政府新興產業創業投資規模,發揮多層次資本市場融資功能,帶動社會資金投向處于創業早中期階段的創新型企業。“新《目錄》鼓勵外商投資戰略性新興產業是落實‘十二五’規劃的重要舉措。”業內專家表示。
在促進服務業發展,推進服務業開放進程方面,新《目錄》增加了9項服務業鼓勵類條目,包括機動車充電站、創業投資企業、知識產權服務、海上石油污染清理技術服務、職業技能培訓等,服務業條目在鼓勵類中的比重進一步增加。同時,將外商投資醫療機構、金融租賃公司等從限制類調整為允許類。
事實上,我國服務業利用外資情況已有明顯改善。2011年前11個月,其占整體比重首次超過制造業。“服務業正在為外商投資創造新熱點。”分析人士指出,“十二五”期間,我國將大力支持服務業發展,投資環境繼續改善,外商投資服務業面臨機遇。
在促進制造業改造提升上,新《目錄》將高端制造業作為鼓勵外商投資的重點領域,促進外商投資使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改造和提升傳統產業。新《目錄》在鼓勵類中增加了紡織、化工、機械制造等領域新產品、新技術條目。同時,鼓勵外商投資循環經濟,鼓勵類增加了廢舊電器電子產品、機電設備、電池回收處理條目;考慮汽車產業健康發展的要求,將汽車整車制造條目從鼓勵類中刪除;為抑制部分行業產能過剩和盲目重復建設,將多晶硅、煤化工等條目從鼓勵類刪除。
著力提高利用外資質量
2012年是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第二個十年的第一年,我國對外開放面臨新形勢新要求。在利用外資方面,隨著我國與世界經濟聯系加深、投資環境逐步完善,外商投資規模不斷擴大,2009年、2010年連續兩年居全球第二,2011年我國外商直接投資約為1150億美元,較2010年增長9%,對促進我國經濟增長、吸納就業、產業升級、對外貿易等發揮了積極作用。同時,我國利用外資也存在諸多挑戰:從國內看,生產要素成本上升較快,資源環境約束加劇,產業結構轉型升級任務緊迫;從外部看,國際金融危機引發全球經濟結構深刻調整,各國圍繞資金、技術、人才的競爭更加激烈。這些變化對我國進一步優化外資結構、提高利用外資質量提出了要求。
“著力提高利用外資質量。”日前召開的全國商務工作會議將提高利用外資質量作為2012年商務工作重點任務之一。
會議提出,要提升產業層次、優化區域布局。實施新修訂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研究制定戰略性新興產業引資政策,鼓勵跨國公司在華設立地區總部和功能性機構。積極穩妥擴大教育、醫療等領域內非基礎性、非公益性服務的對外開放,推動制定外資保理、教育培訓、經營性養老機構等領域準入及管理規定。修訂并實施《中西部地區外商投資優勢產業目錄》,提高中西部地區承接產業轉移能力,支持符合節能環保要求的外資企業向中西部地區轉移。
會議要求,要創新管理體制,提高服務水平。簡化外資行政審批,推進網上審批和格式化審批。修訂外資統計制度,完善外資評價體系。建立外資并購安全審查監測系統,依法開展安全審查,規范外資并購行為。完善政策法規,啟動研究外資“三法”(外資企業法、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修訂。營造公開透明、平等競爭的政策環境、市場環境和法制環境。
(來源:中國高新技術產業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