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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86xian.com 發布日期:2009-07-06 中關村多媒體創意產業園 關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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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流行音樂學院副院長尤靜波看來,從唱片產業發展過程中去看錄音制作權作為唱片產業“邊緣”權益,一直沒有得到很好的保障。如今詞曲作者的權益受到一定程度保障,而錄音制作權缺失使唱片市場發展仍面臨困境。
音樂產業錄音制作權缺失
不愿透露姓名的臧先生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提到了錄音制作權問題。何為錄音制作權?記者了解到,錄音制作權包括3點:第一,錄音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錄音制品,應當取得著作權人許可,并支付報酬。第二,錄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經合法錄制為錄音制品的音樂作品制作錄音制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但應當按照規定支付報酬;著作權人聲明不許使用的不得使用。第三,錄音錄像制作者制作錄音錄像制品,應當同表演者訂立合同,并支付報酬。其中錄音制作者對其制作的錄音制品,享有許可他人復制、發行、出租、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并獲得報酬的權利;權利的保護期為50年,截止于該制品首次制作完成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被許可人復制、發行、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錄音錄像制品,還應當取得著作權人、表演者許可,并支付報酬。
“其實唱片產業中詞曲作者和唱片公司享有很多權利,但是由于產業的畸形發展,導致現在這些權利很少被人知道,即使有人知道,現實的產業中,這些權利也沒法得到有效保護。很多公司面對侵權的現象最終只能不了了之。”臧先生說。
95%網絡試聽網站未繳納版權費
在臧先生看來,目前無線音樂和網絡音樂的市場紅極一時,但是這片繁華的市場背后,卻存在著眾多侵權現象和不為人知的盈利手段。
“我曾經通過一首較紅的網絡歌曲做過一系列調查,主要調查試聽網站在播放這首歌曲的過程中,是否會聯系我們,繳納錄音制作權和詞曲作者的版權費。結果95%播放這首歌曲的試聽網站沒有聯系我們而直接在網絡播放。這讓我們損失百萬元的收入。”臧先生無奈地說道。“版權費用缺失給唱片產業發展帶來的沖擊跟盜版對市場的侵蝕幾乎是一樣的。現在很多人在埋怨唱片公司只靠商業賺錢,而不再注重歌曲的本身。可是現在的市場讓我們搞音樂的賺不到一分錢,為了生存和發展,我們只有選擇走商業演出賺錢的渠道。唱片產業發展到現在其實我們才是最痛苦的。傳統賺錢的方式被剝奪了,剩下的只有靠我們自己一點點摸索盈利模式。”
在線網站試聽鉆空子免罰
記者隨后登錄了藏先生所說的幾家試聽網站,發現在網站一個不起眼的角落都會有下述的幾句話——XX網站為個人站點,一切服務均出于個人愛好,本站收錄的內容均由網友提供,資源來自于網絡,故所有服務均為免費。本站部分圖、文資料內容由搜集網上整理而來,若侵犯了你的權利,請來信告知,我們會在第一時間內處理!本站點提供的所有曲目皆為指導試聽之用途,本站保留試聽解釋權。
“這完全就是無賴的表現!”臧先生氣憤地說道,“我們也曾經打算通過法律途徑提起訴訟,但是由于證據收集困難和時間問題,最后都不了了之。而且,‘本站收錄的內容均由網友提供’僅這一句話就給我們查找侵權方帶來了很大難度。試聽網站根本不會配合我們尋找侵權方。更有甚者,你一起訴,他們就開始篡改網站內容,把侵權的歌曲刪除,并信誓旦旦地表示再也不做此類事情云云。對于現在的侵權行為,我們真的很難根除”。
對此,一家民營音樂工作室的韓經理也有著相同的看法。“錄音制作權的概念不光聽眾沒有一個詳細的了解,可笑的是,就連很多搞音樂的人都不知道。前些時候,我們制作的一首歌曲被一家試聽網站播放,我們準備對他們進行起訴,可是從相關律師口中了解到,起訴將是一個十分漫長的過程,而且對于官司的投入大致在10萬余元,最終的索賠可能僅在幾萬元。投入這么大,卻得不到應有的效果。而且現在大多數的歌曲制作全部來源于中小型的音樂工作室。又有誰能支付得起這筆費用呢?大多數的起訴到最后都是不了了之。
免責聲明成試聽網站護身符
記者嘗試聯系了幾家試聽網站,但大多數網站均以不方便為由拒絕了記者的采訪。究竟試聽網站是否存在侵權現象?一位曾經辦過試聽網站的張先生告訴記者,“開辦一家試聽網站很方便,投入小,成熟后賺到的錢也是很可觀的。至于版權問題,首先設置好免責聲明,可能這個聲明并不具備法律效力,但是對于一般的人,這個聲明還是能‘哄騙’人的”。
記者了解到,一些試聽網站正是抓住了中小音樂制作商沒有錢甚至不愿意花錢打官司的心理,不斷地侵犯唱片公司的權利。“即使真的有人起訴網站,他們也可以迅速地把侵權歌曲刪除,并擺出一副愿意和解的態度來配合唱片公司‘消磨’時間。”張先生說道,“這些手段已經成為了他們的護身符”。
錄音制作被侵權現象無處不在
前些時候,某方便面集團拍攝廣告所用的歌曲正是音樂人高某創作和錄制的。“我真的沒有想到音樂侵權現象存在于市場的每個角落中。”高某無奈地說道,“現在,我算是全方位被侵過權了。電視節目、廣告、試聽網站、視頻等有音樂的地方都有我的歌曲”。
“目前,錄音制作被侵權現象相比侵犯詞曲作者權利的還要多。自從谷建芬提出要維護詞曲作者權利的信息傳遞給市場后,侵犯詞曲作者權利的相對減少了很多,而國家也即將制定出相關的收費規定。而錄音制作權到現在仍是無人問津,詞曲作者的權利有人去維護了,那么作為唱片公司的我們,又有誰來為我們維護權利呢?難道也要等到我們快揭不開鍋的時候嗎?”臧先生無奈地說。
媒體指紋或將解決侵權現象
數字視頻編解碼技術國家工程實驗室主任高文表示,目前我國已有一些技術手段可以解決版權問題,比如早期的密碼技術;對于數字化作品在網絡上傳播或者通過文件傳輸,就可以通過加密的方式實施保護。這些技術手段的好處是我不想讓盜版商看到的,他們確實看不到,但本來是以瀏覽為目的或者擴大影響的這條路也被同時封死,這有點像吃抗生素,好處壞處一起“殺”,其實它把潛在的擴散的可能性也扼殺掉了。
“現在,我們研究出了一種媒體指紋技術。對于視頻也好,音頻也好,里面有它固有的東西,當版權人制作了一個東西,里面就有它的指紋,如果我能把指紋提取出來,不管將來盜版人把這個東西怎么用,只要找到了這個指紋就能知道這個東西的原始出處,事后就可以進行管理、堵截等等。數字指紋有兩個基本的特性,一個特性是不容易被抹掉,另一個是惟一性,比較容易鑒別。這項技術的推出將從源頭遏制盜版及侵權現象的發生。”高文說道。
錄音制作權缺失 唱片市場仍面臨發展困境
“作詞、作曲、錄音制作是唱片產業發展的三大動力,在歐美等版權保護完善的地區,錄音制作權是和詞曲作者版權同等重要的。在國外音樂銷售的過程都能按照一定比例得到相應版權費。而縱觀我國唱片產業的錄音制作權,大型唱片公司被音樂渠道商剝奪了版權費,小型民營工作室又因受雇于大型唱片公司而被剝削了版權費。目前我們的錄音制作權已經從源頭開始斷鏈,唱片產業的發展也就缺少了動力。”尤靜波說道。
(來源:中關村創意產業網)